【設計小學堂】為什麼不建議將圖文並茂的傳單檔案放在網站上?
問題:為什麼不建議將一個圖文並茂的傳單檔案,放在網站上,而是要將文字歸文字,圖片歸文字呢?
答案:原因很簡單,因為搜尋引擎看不懂傳單上的文字。
說明:很多客戶已經有製作了傳單、文宣、產品型錄...等內容,認為這些資料直接丟上網站後,網站就完工了。這樣做其實並不符合網頁設計的原則喔!
我們從基礎說起,一個網頁的構成,最常見的元素有:圖片、文字、影片、程式碼... 這一些東西組合而成,我們用電腦與手機的瀏覽器所看到的畫面,是將HTML原始碼,經過瀏覽器處理的最後結果。
對搜尋引擎來說,搜尋引擎不需要透過瀏覽器觀看網頁,而是用俗稱機器人爬蟲程式,瀏覽全球上億個網站,整理出來的結果,但對於搜尋引擎來說,文字是最容易理解的網頁資訊,也是最優先會被搜尋引擎收錄到搜尋引擎資料庫。
我們舉一個華碩智慧手機ASUS ZENFONE的產品介紹網頁,可以看到他們的產品說明文字,是可以被選擇起來的。
但你若是到了PChome或是其他商店街看到的華碩手機介紹,因為商店街沒有辦法放HTML程式碼,只能直接將網頁的內容截圖下來,成為商店街的產品介紹內容,雖然我們眼睛看得到,也看得懂,但是搜尋引擎是檢索不到的。
用比較深入的說法,就是上圖你看到的文字描述,在HTML原始碼是看不到的,因為那是「一張圖片」,但是動畫影片中,你發現網頁的文字是可以被「圈選」起來的,那就是網頁的文字,是可以被Google檢索到的資訊。
雖然現在Google已經非常的先進,可以辨認出圖片中的文字,但文字仍是Google搜尋引擎最愛的,也就是說,如果你希望你的網站製作好了,產品上架了,希望Google可以看到我們的內容,一定要把文字寫在網頁內,不是直接將產品的型錄或是傳單檔案放上網站。畢竟Google的檢索優先性仍然是以文字優先喔!